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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馬克思主義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
發布日期:2021-12-02   浏覽次數:

院發〔202117


第一章  總

 

    第一條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潛心科研、勇于創新,在全面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的情況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金沙短信特邀送58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江大校〔2021110号)等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産學習)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第二章 獎勵基本條件

 

    第三條 研究生申請學業獎學金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積極向上,品學兼優;

    (四)踴躍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第四條 獎學金等級、比例及标準

    碩士研究生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獎勵标準分别為:一等獎12000元、二等獎9000元、三等獎6000元,獲獎比例分别不超過參評人數的25%60%15%

    第五條 獎學金評審時間

    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第一、二學年獎學金于研究生下一學年的9月初啟動,11月底完成評審;畢業獎學金于研究生應屆畢業當年的4月初啟動,畢業前完成評審。

    第六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當學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參評資格: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法規者;

    (二)個人檔案、人事關系從我校轉出者;

    (三)在學校規定時間内未完成學籍注冊手續者;

    (四)無故不按時繳納學費,或者拖欠學費者;

    (五)學籍狀态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六)超過基本學制年限延長學習期限者;

    (七)各類考試作弊或違紀者,以及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受處分者;

    (八)違反科學道德、發生學術不端行為者;

    (九)在入學考試報名材料或獎學金申請材料中隐瞞事實或弄虛作假、虛報成果者;

    (十)其他經學校、學院認定不符合參評條件者。

 

第三章 綜合測評與評審辦法

 

    第七條 研究生綜合測評總分(G)包括基本素質測評(G1)、課程學習成績測評(G2)、科研實踐創新能力(G3)和社會實踐活動能力(G4)四部分。基本素質測評(G1)和社會實踐活動能力(G4)由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和研究生輔導員牽頭負責;課程學習成績測評(G2)和科研創新能力(G3)由研究生教育分管院長和研究生教育秘書牽頭負責。

    第八條 基本素質測評(G1

    基本素質測評分為:思想修養、學習态度、身心素質、行為舉止等四個方面。

    (一)思想修養: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學習及校、培養單位組織的各項政治學習活動,自覺樹立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具有較高的思想道德修養。

    (二)學習态度:具有明确的學習目标,學習态度端正,勤奮刻苦,能夠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教學、實踐活動,在學習中不斷提高自身的知識水平和創新能力。

    (三)身心素質: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生活狀态和精神面貌,人際關系和諧,具有較強的社會适應能力,身體素質良好,積極參加各種體育鍛煉。

    (四)行為舉止:遵章守紀,舉止文明,言談得體,自覺執行高校學生文明行為準則,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各項活動,在同學中具有較好的個人形象。

    第九條 基本素質測評采取民主評議和輔導員考核相結合的方法。計算公式:G1=G1′×60%+G1″×40%,其中,全班民主評議采用逐人評分制,滿分100分,該生得分總和平均值為G1′;輔導員根據該生入學後的綜合表現評分,滿分100分,其評分結果為G1″。

    第十條 基本素質測評總分不合格者不得參評學業獎學金。

    第十一條 若有下列情況之一,基本素質測評為不合格:

    (一)基本素質測評思想修養、學習态度、身心素質、行為舉止等四個組成内容中出現兩個及兩個以上不合格者;

    (二)在學生社區公寓檢查、評比中所在寝室成績出現60分以下者;

    (三)參加學術講座和科技活動次數未達到培養單位規定者;

    (四)言行不當,給學校、學院或集體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者。

    第十二條 課程學習成績測評(G2

    G2為研究生第一學年内修學所有課程的平均成績,計算公式為:

 

 




 

 

 

 


式中 Xi——參加測評的每門課程的折算成績(将所有課程的最高分設定為90分,課程折算成績=90*課程實際成績/該門課程的最高分,采用百分制形式)

Yi ——相應課程的學分數;

n ——參加測評的課程總門數。

五級記分制與百分制成績換算标準為:優—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經研究生院認定并按規定手續已辦理課程“延考”者,“延考”課程不納入計算。

第十三條 科研實踐創新能力(G3

科研實踐創新能力(G3)主要考核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創新實踐賽事獲獎成果。

科研成果是指研究生在學期間所有通過自身努力發表的學術論文、申請授權的專利和參與的科研課題等科學研究,科研成果應符合《金沙短信特邀送58關于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要求,“研究生科研成果加分表”詳見附件1

創新實踐賽事獲獎是指研究生在校期間積極參與學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和校級的各類學術賽事活動并成功獲獎。“研究生科研實踐創新賽事成果加分表”詳見附件2

第十四條 社會實踐活動能力(G4

社會實踐活動能力主要考核研究生積極參加社團組織或學校、班級的相關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工作等,并取得一定的成績,經考核合格,給予相應加分。“研究生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加分表”詳見附件3

第十五條 測評結果及其應用

(一)第一學年獎學金,研究生的測評總分(G)由基本素質測評得分(G1)、課程學習成績測評得分(G2)和社會活動能力測評得分(G4)加權得出,計算公式為:G=(G1+ G4)×15%+G2×85%

(二)第二學年獎學金,研究生的測評總分(G)由基本素質測評得分(G1)、第二學年成績測評得分(G2)、科研創新能力測評得分(G3)和社會活動能力測評得分(G4)加權得出,計算公式為:G=(G1+ G2 +G4)×15%+100×85%*G3/G3Max ,其中,G3 Max為本學院參評的學術型研究生或專業學位研究生G3的最高分值。

(三)畢業獎學金,研究生的測評總分(G)由基本素質測評得分(G1)、科研創新能力測評得分(G3)和社會活動能力測評得分(G4)加權得出,計算公式為:G=(G1+ G4)×15%+100×85%*G3/G3Max ,其中,G3 Max為本學院參評的學術型研究生或專業學位研究生G3的最高分值。

(四)研究生參評的科研成果、創新賽事成果等不累計加分,若次年同一科研成果獲得了更高的分值,則統計時須減去上年度已獲分值。第二學年獎學金參評的科研成果截止日期為評審當年的831日,畢業獎學金參評的科研成果截止日期為畢業當年的531日。

(五)研究生參評的社會活動能力加分事項須為當學年度取得。第一學年、第二學年獎學金參評的社會活動能力加分事項截止日期為當年的831日,畢業獎學金參評的社會活動能力加分事項截止日期為畢業當年的531日。

第十六條 評審辦法

(一)第一學年、第二學年獎學金參評者,須按學院要求完成學年内培養環節各項任務,并按照測評總分(G)進行評比。

(二)畢業獎學金參評者,須按要求完成學校和學院規定的各個培養環節;在學期間取得的科研成果、學位論文盲審成績和學位英語成績等均符合申請碩士學位的條件,并按照測評總分(G)進行評比。

第十七條  獲得學業獎學金者,可同時按條件申請其他研究生國家及校獎助政策資助。

第十八條 提前畢業的研究生畢業後不再參與學業獎學金的評審。最長學習年限内延期畢業的研究生,畢業時僅可申請三等獎學金。

 

第四章 評審程序、獎學金發放與監督

第十九條 獎學金評審程序

(一)研工部發布獎學金評審工作通知。

(二)學院開展研究生綜合測評。

(三)研究生向所在學院提交個人申請。

(四)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整理彙總本單位研究生評獎基礎材料。成績彙總單、科研成果和社會實踐等分别由本單位研究生秘書、導師和輔導員核準,并簽字、蓋章。

(五)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将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學校和本單位制定的評獎細則組織評審。評審結果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後,學院将獎學金評審建議名單報研工部。

第二十條 獎學金評審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和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标準,甯缺毋濫。獎學金審批前須公示,接受監督。

二十一 學生對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所在學院反映,學院在受理後及時做出處理。學生對處理意見仍持有異議的,可在處理後3個工作日内以書面形式向研工部提出複議。

第二十二條 已獲批獎學金的學生,如發現其在評獎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現象的,将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證書及獎金,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由金沙短信特邀送58負責解釋,自202111月起施行,适用于20219月及以後入學的研究生。20219月及之前入學的研究生按《金沙短信特邀送58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試行)(江大校〔2018403)執行,但是,綜合測評與評審辦法及其加分标準按照本細則第三章及附件1、附件2、附件3執行。《金沙短信特邀送58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院發〔201920)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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